※ 引述《kinve1014 (黑松可樂)》之銘言:
: 前陣子 9歲男童陪跑馬拉松被撞死
: 肇事者凌晨手寫道歉信放靈堂
: 這麼具有悔意
: 相信法官一定看在眼裡
: 不過開車撞死人本來就不重了
: 如果在加上和解
: 這個應該不用關吧?
合理懷疑台灣職業殺手的最佳工具,已經從下毒變成車殺了。
首先你酒駕刑期偏低,和解金也很低。
再者若定期去看精神科,可以讓賠償跟刑期低到人神共憤。
(除非撞到大官或法官或民意代表的親屬)
作法很簡單。 首先是車上GPS務必損害且不具備任何行車紀錄器。
再來是租用對駕駛保護力最好的車。
謀殺的過程就是開車尾隨,耐心等待最好時機。
時機若成熟要撞擊前先喝75%酒精三口,撞上去確保對象死亡後後再拿起酒精猛灌。
(PS :等待警護來前,若還能動可把握時間抄寫道歉信跟佛經。)
主張對方燈沒開,然後剛好撿手機時眼前一黑,油門就莫名其妙暴衝了。
然後審判時期,不斷主張什麼都沒看到就突然撞上,體內酒精是麻油雞造成。
同時利用空閒手抄道歉信、佛經、聖經、可蘭經。並且佯裝要自殺。(務必有傷口)
到現場模擬時要哭暈,靈堂致意時300公尺就開始爬,哭暈。
上法庭時精神鑑定給律師拿出來用,千萬不要自己主動提起。
然後法庭上一定要道歉,哭暈。
和解金額無條件接受但要沒有錢。
入獄後,要持續抄宗教經文。和尚牧師伊瑪目有機會就見面懺悔。
這樣才不會被查出來,保護暗殺交易對象。
表現良好一年後假釋,再好好飛泰國放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