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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生割喉案!凶手出庭「狠瞪人」 竟怨一審9年判太重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為替林姓少女出氣,去年持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將郭及林各判9年、8年,2人覺得判太重提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5日開庭, 少年流行打扮被提訊,他冷眼看著死者家屬,還怒瞪其他民眾,少女則坐在一旁,一臉漠然。
庭末死著父母接受採訪表示,一個好好的小孩早上平平安安去學校,但得不到平安,後來竟是血淋淋躺在醫院死亡,這是一輩子無法忘懷的痛;死者父母也無法接受,凶手在二審開庭時都沒有道歉,希望司法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被害人楊姓學生為割頸等不法行為,致被害人死亡,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郭、林行為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認為2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之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
一審考量郭及林在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將郭判處有期徒刑9年,林判處有期徒刑8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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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05004381-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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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今天是好學生楊同學被敗類的割喉殺害的二審
請大家持續關注!
一審的時候法官只亂判這個垃圾9年,
未成年1/3刑期可以假釋,
等於再兩年多就出來變大尾繼續殺人,
這個敗類早已有多項前科,
法官面前假裝悔意,狠瞪證人,
還無恥嫌刑期太長,
這種人應該永久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台灣社會真的不能容許這個敗類出來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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