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ein (linein)》之銘言:
: 案件有什麼緊急性
: 為什麼幾乎都半夜偵訊
: 都沒人覺得很怪嗎
: 誰半夜會精神好
: 很容易害人出車禍死掉
: 平常查案慢吞吞
: 最喜歡用半夜押人取供
: 檢察官在急三小
: 有卦嗎
問題在於時效性的問題
越沒有因時間流逝,而導致證據出現佚失的問題,專注度也會越不高,且可以因為其他案
件而臨時被「插隊」,到得空的時候再繼續
至於「半夜……」之說,其實《刑事訴訟法》已經明文「原則禁止」了
但經被告同意者則不在此限
所以通常來講,理應不存在這種問題
除非被告翻供、拒絕承認證據力,否則一切不會被當作來得台灣、未能及時補救...
刻板印象雖然有緣故,但不能用同樣的有色眼鏡來對待
不然的話,因案情的偏頗性質而失去理智時,不可逆的結果自然可想而知,且更加荒誕的
行為接踵而至,此時沒人能助力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