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陳玉珍的文化水平真的太低
: 但不能怪他
: 畢竟只有這種程度
: 「攜」之作「携」,漢晉以來即有是例,故「携」可為「攜」之異體。《隸辨.平聲.
齊
: 》、《金石文字辨異.平聲.齊韻》均引〈漢三公山碑〉作「携」,且引《廣韻》:「
携
: 俗攜字。」
: 「献」為「獻」之異體。《說文解字.犬部》
: 《字學三正.體製上.俗書簡畫者》:「獻,俗作献。」《字彙.犬部》:「献,俗獻
字
: 」《字彙.首卷.從古》:「獻,俗作献。」《正字通.犬部》:「献,俗獻字。」按
献
: 獻之俗字,故定作「獻」之異體。
: 異體字
: 不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共建國以後搞的那些
: 沒有文化的陳玉珍
: 應該是當初挾手時也挾到腦
: 可憐
: 異體字都不知道
: 就好像
: 證可做証
: 也是異體字
: 可悲啊
可憐的是你吧
我就問你行政公文會寫什麼異體字嗎?
說現在是中華民國結果扯寫的是漢晉古文?
你怎不乾脆拿毛筆出來寫草書,這樣大家都看不懂也不會起爭議
不要再瞎掰了好嗎,趕快去想新名詞去自圓其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