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當陪審員發現自己是兇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06 22:51:19
※ 引述《simoncha (茶或咖啡)》之銘言:
: 朋友去當陪審員
: 審理一個男朋友殺害女朋友
: 棄屍路邊橋下
: 結果了解案情細節後
: 發現自己可能是兇手
: 意外撞飛女生
: 朋友該怎麼辦呢
與其昧著良心,不如棄暗投明,主動投案即可
就算能瞞過國民法官合議庭的眼眸,但不代表直接、間接涉案的證據可以避得開注意,只
要發現有可疑,分分鐘得要求進行調查
於隨時得陷入險境的環境下,投案總好過假裝無辜、相安無事得繼續調查...
這種小三的行徑,倘若被起疑心,且足以影響審理
都將是調查的核心所在
因此在類似情況下,如果仍領取陪審的酬勞(如有),便是任意給方便門、隨便謀求個人
便利的手段
遲早都會對司法造成不必要的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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