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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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 18:54:0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陳敬丰
3.完整新聞標題:南方澳大橋檢測 教授陳明正假造宜縣541座橋梁報告判刑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健行科技大學前教授陳明正,曾於2018年間承攬宜蘭縣內橋梁檢測工程;2019年南方澳跨
港大橋斷裂案後,陳被爆出根本沒有親自到現場,而是雇人目視檢測,再假造檢測報告,
共541座橋。宜蘭地院日前一審宣判,陳明正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陳明正是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負責人,他擔任健行科大時指導的女學
生張綵宸也是萬喬豐的股東,陳負責檢測技術,張操盤行政事務;2018年3月19日,萬喬
豐公司以1124萬5000元承攬「107年度宜蘭縣橋梁檢測」工程,包含8個鄉鎮、數百座橋梁
。
橋梁數量太多,陳明正無法一一到場檢測,分別委託11名不具備檢測資格的人員,到各橋
梁目視檢測後,再使用「第二代台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上傳資料,在系統內輸入根
本沒有到場的檢測員名單「陳明正、張綵宸」等人。
檢方查閱系統資料,包含三星鄉95座、礁溪鄉88座、壯圍鄉67座、五結鄉65座、羅東鎮58
座、冬山鄉125座、蘇澳鎮27座、南澳鄉16座,共541座橋,系統內的現場檢測自拍頭像,
與輸入檢測人員名字不符,加上受委託的11名實際檢測人員的證詞,認定陳明正與張綵宸
偽造文書,不法所得823萬餘元。
陳明正與張綵宸矢口否認,並互相卸責。陳表示,現場檢測人員由張綵宸分配,他僅負責
事後審查,對檢測人員如何登記、上傳等事項並不知情;張反咬,自己雖名列本案共同主
持人,相關事項全是由陳明正處理,她只負責處理庶務。
法官審酌各項證據,不採信陳明正與張綵宸的辯詞,一審判陳明正與張綵宸犯偽造文書罪
,陳處有期徒刑2年,張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此外,檢察官起訴陳、張檢測南方
澳跨港大橋造假涉犯詐欺罪的部分,法官認為罪證不足,此部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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