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記者署名:記者 簡雅婷 / 攝影 林亞男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合約「附本票」簽了 退租須賠241.9萬 女:設陷阱
4.完整新聞內文:
租屋居然被要求簽本票,在退租時,更收到存證信函,被求償241.9萬元。民眾控訴在新北三重租房,卻遇到房東獅子大開口,家具只是有「使用痕跡」,卻被要求要復原、換新,也因為簽了本票,現在只能自費10萬元打官司。對此,房東反駁,表示全新裝潢,都被弄壞,甚至房客還搞消失,怒控是遇到租屋蟑螂。
控訴民眾黃小姐:「我租屋也是租十幾年了,我從來沒有遇過,要我全新幾乎要我全新返還他的房東,然後本票我也是第一次遇到。」
怎麼會租屋還簽了本票,覺得有點被挖陷阱,回想當初自己跟姊姊兩隻愛犬1隻貓咪,剛搬進三重租屋處很開心說新家很舒服,月租金2萬4500,但後來電費不合理不通風,住不到一年提前解約,卻在點交的時候…
白色皮椅出現一小塊一小塊污漬,房東求償1萬2,床底白色污漬摳不掉賠8000元,大理石餐桌$15000,床墊床頭板床頭箱通通要賠,包含押金多達13萬,但黃小姐認為都是使用痕跡,最後收到存證信函要賠241.9萬元。
控訴民眾黃小姐:「租屋契約裡面夾雜本票,然後他也沒有特別提醒我們,他(房東)金額隨便寫。」
關鍵就在這張本票,白紙黑字寫著由空白處由出租人填寫,強制執行也不能有異議,再加上本票認定有效,黃小姐要先花10萬打官司申請無效,針對被沒收的6萬元押金還得另外提告,只是針對種種指控房東也有話要說。
當事房東(變音處理):「真的是很傻眼因為我交給她們全新的東西,都被她們用的不是壞掉,要不然就是非常髒,整個屋子還有老鼠大便,點交到一半就跑掉,我不管怎麼傳訊息打電話給她們,她們都沒有要回來處理。」
房東強調241.9萬當中,180萬是律師費但也有說,如果願意處理就不用了,至於怎麼會要求簽本票。
當事房東(變音處理):「隨便一台冷氣就超過押金的價錢,根本就不夠賠償,本票也是她們親自在上面簽字,也不是我去脅迫他或是去騙他們的。」
律師劉韋廷:「對房客顯失公平的條款都是無效,(可以主張)房東和房客之間,所簽署的本票確實有無效的狀況。」
全新裝潢被弄髒房東固然心痛,但律師強調要房客簽署本票已違法,至今房東房客仍沒共識,也只能對簿公堂交給法院判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11188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