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愛莉莎莎遭中選會提告「結果不起訴」:抹黑我的網紅要不要道歉?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愛莉莎莎因質疑總統大選開票過程瑕疵,在社群媒體上轉發相關影片而遭中選會提告
加重誹謗。然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於10月底作出不起訴處分。近日,愛
莉莎莎返台後公開不起訴書:「司法還了我正義,謝謝司法!」
愛莉莎莎表示,法院認定她所轉發的影片均為真實,未經剪輯或變造,且影片內容與選務
相關,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她強調,基於事實的評論屬於民主社會的合理言論範圍,
不應被公權力限制:「之前那些抹黑我轉發的是『變造剪輯影片』的側翼網紅要不要跟我
道歉?」
今年初總統大選期間,支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愛莉莎莎,因不滿開票過程出現瑕疵,在
Instagram限時動態中轉發相關影片,質疑選務人員記錯票數並未妥善亮票,直言「作票
才輸,我真的無法喔」。此事引發爭議,愛莉莎莎與其他21人遭中選會提告。
然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這些影片均為網路流傳的內容,並未經剪輯或變造。檢方
認為,選務程序事關民主投票制度的公正性,屬於公共利益範疇,即便批評內容激進,也
應受憲法保障,最終裁定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869762
6.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