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婚大學講師劈腿2女 小三發現竟還有小四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4-12-08 23:31:1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黃宣翰
3.完整新聞標題:
已婚大學講師劈腿2女 小三發現竟還有小四…向元配吐實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在大學擔任講師的已婚男子,利用教學活動結識1名女學員後發生關係,她生下1女後,女
學員發現他也跟另名女子小四交往,氣得向元配坦承做錯事。元配以此控告先生與外遇2
女,台南地院法官判他和與小三要連帶賠元配150萬元;男子與小四也要賠20萬元給元配
,兩案都可上訴。
元配指控,她與先生於2001年結婚,先生於2016年底因教學活動結識小三,2人竟從2017
年起到2023年4月間交往並發生幾次性關係,還生下1名女兒。他們這麼做,破壞她婚姻圓
滿幸福,先生更對家庭態度驟變、漠不關心,她為此傷心欲絕,夜晚要服藥才能稍微入睡
,受到極大痛苦,有適應性失眠症與焦慮、憂鬱混合症狀,向先生與小三求償150萬元。
先生表示,他和小三僅止於籌辦活動合作關係,沒有任何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行為,對
方生下女兒與他無關。小三則以,她於2016年底2人因教學活動結識,當時她雖與前夫還
有婚姻關係,但感情不佳,對方溫情慰藉,交往後發生數次性行為,並於2017年11月間生
下一女。
小三說,對方除與她持續交往外,尚與其他女性友人曖昧不清,對她們母女日漸冷淡、不
聞不問,她對侵害配偶權一事受內心譴責,去年4月間日向男子元配坦承後斷絕往來。她
對侵害配偶權深感虧欠,誠心對原告表達深切歉意,祈請原諒,但請求精神慰撫金數額過
高,她無力負擔。
法官以2024年4月有裁定要求男子到醫院做親子鑑定,但他一直沒去做、還拒絕去做鑑定
,如想證明他與小三的女兒有無血緣關係,只要做親子血緣鑑定即可得知,他沒有正當理
由、拒不做親子鑑定,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可認定元配的主張是真實,判處男子與小三應
連帶賠150萬元慰撫金給元配;男子也外遇小四,法官另判他與小四須連帶給付20萬元慰
撫金給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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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412457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29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查原告為大學畢業,與甲○○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均已成年),從事業務工作,年收入
約45萬元,名下有投資3筆;甲○○為碩士畢業,退休後於大學擔任兼課講師,每月薪水
約4,600元,名下有房汽車6輛、投資數筆等;乙○○為大學畢業,擔任行政助理工作,月
薪約3萬元,領有112年臺南市南區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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