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戒嚴法76年沒修漏洞大? 黃捷:國民黨就是最大漏洞
: ETTODAY
: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 我國現行戒嚴法規定,總統宣布戒嚴後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緩衝提交立院追認,國民黨立
: 委許宇甄認為漏洞大,恐出現灰色運作期,因此提案修法,主張總統發布戒嚴令後,應於
: 24小時內提交立院議決。民進黨立委黃捷批評,在國民黨沒跟台灣人道歉之前,都沒資格
: 再提起戒嚴,國民黨就是最大漏洞。
: 黃捷說,戒嚴法民國38年1月修法完,5月國民黨就宣布戒嚴,還說國民黨害怕民進黨戒嚴
: ?「戒嚴是為了保護台灣」、「戒嚴不完全錯誤」,這也都是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親口說的
: ,許宇甄要先跟鄭天財打一架嗎?
草包就是草包!
你要討論戒嚴法和戒嚴令喔!
你沒有將延革的歷史背景講清楚喔,你提出不正確的資訊出來,只能說你任何的立論都實
實在在的證明,你就是一個草包。
https://imgur.com/Mtld7gM
中華民國23年11月16日制定
中華民國23年11月29日公布
中華民國37年4月15日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37年5月19日公布
中華民國37年12月31日修正
中華民國38年1月14日公布
如果依中華民國的歷史來講,最早的戒嚴法定立是在民國23年11月16日制定。
第一次修法是民國37年4月15日修正。
第二次修法是民國37年12月31日修正,民國38年1月14日公佈。
台灣第一次實施戒嚴令是在民國36年2月28日,陳儀就發佈過一次戒嚴令了?
一個民進黨人,忘了228所發佈的戒嚴令,你說你為了台灣民主自由一直奮鬥過,結果不
知道台灣民主政治上最重大的政治事件,所發生的時空背景?
你懂台灣的民主政治進程怎麼發展的?
: 黃捷強調,想甩開威權的標籤,國民黨要做的是認錯、道歉,才有和解、共生,而不是至
: 今用加害者的嘴臉對台灣人二次傷害,又整天阻擋轉型正義工作,「在國民黨沒跟台灣人
: 道歉之前,都沒資格再提起戒嚴。」
別搞笑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120018
民國95年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難道不是中央政府為過
去戒嚴時期所做過的白色恐怖,進行平反認錯嗎?
難道這是民進黨執政所立的法?
難道從李登輝總統解除戒嚴令的那一刻,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的那一刻,成立二二八事件
紀念基金會開始的那一刻,政府不就是在各方面開始朝著為過去錯誤的政策進行修補和
補償嗎?
國民黨有沒有做到全面性的認錯、道歉這見人見智。
但是黃捷居然認為國民黨在執政時,沒有在做這些為白色恐怖進行道歉的事?
難道李登輝總統和馬英九總統之前執政時,每年去二二八公園參加白色恐怖追思會,去道
歉鞠躬,都是假訊息?
是不懂以上這些訴求,都是民進黨從黨外到成立政黨,一路和國民黨競合所衝撞出來的成
果。
說句更難聽的,黃捷這種,就是沒有吃過威嚴時期的苦果,而正在享受民主成長果實的人
。
如果她這個草包,是真正了解戒嚴法的不時宜和荒謬之處,應該要跟進去修法才對。
全世界那一個國家,是容許這個傳播以光速前進的世代,讓戒嚴令的追認期,可以長達一
個月?
而且這部法律是國家處於戰爭時期,國家並沒有完全得到民意基礎時,所定立的法律。
結果不思考從制度面上,去限制執行法律上的漏洞?
反而把責任推給己經不再執政的國民黨?
是當真以為現在執政的是國民黨喔!
完全無視,制度的存在,要高於個人和政黨,而提到修法時,忘了這個法律是國民黨還在
大陸時所訂立的?
難道黃捷現在要遵守民國37年的國民黨的思維邏輯?
黃捷只想要學威權時期的國民黨,而不要現在普世價值的民主憲政原則?
: 拋出修法的許宇甄認為,若依現行戒嚴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總統宣布戒嚴後有一個月的
: 時間可以緩衝提交立法院追認,換句話說,這一個月會成為總統濫權的空窗期,總統能從
: 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敵。此規定若不修改,將對台灣自由民主帶來極大威脅,因此自己提
: 出「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需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
: 通過,並規定若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09/28702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