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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性行為捐血 疾管署明年提愛滋病防治權益保障會
2024-12-10 11:12 聯合報/ 記者
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捐血並非健康者都能捐,目前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者、1年內有危險性行為者等被認為可能
造成愛滋病感染,因此不能捐血。衛福部疾管署下半年舉辦兩場座談會,聽取外界意見,
討論是否重新開放男男性行為者開放捐血,並將在明年提報「衛生福利部愛滋病防治及感
染者權益保障會」評估,再決定是否進一步開放。
衛福部曾經在2008年一度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將5年內未發生性行為的男同志納入
捐血者條件,預告期間收到不少反對意見,因此緊急喊卡。然而,因為去年愛滋感染新通
報數低於千人,因此重新評估修法,今年下半年疾管署委託台大辦理2場座談會,搜集各
界意見。
第二場座談會在11月落幕,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目前還在彙整相關建議,會中有人
抱持開放態度,也有較為保守,會廣納外界意見。
曾淑慧說,疾管署會將國內外相關文獻、座談會報告、疫情監測等科學實證資料綜合整理
後,明年提報至「衛福部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政策組及大會, 請專家、學
者及委員們綜合討論與評估,屆時再依會議決議評估是否進一步提報至「衛生福利部國血
國用諮議會」討論與進行後續相關行政程序等。
紅絲帶基金副秘書林垠瀚表示,第一場出席者多是愛滋民間單位或是相關較為友善的學會
、教授,僅有一名媽媽盟的代表,對於男性同性捐血持反對對態度,捐血中心則是保守態
度。
然而,捐血中心規定的危險性行為指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等;而法規卻
是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且經醫學評估有重大傳染風險,造成人類免
疫缺乏病毒感染的性行為」。
林垠瀚說,捐血中心認定的危險性行為跟一般主流看法不同,希望相關討論不只討論男男
性行為者是否開放捐血,希望也將危險性行為定義調整,呼籲政府依據科學根據修改法律
,及早放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