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依法解除史雪燕議員職 並無剝

作者: analiya (莉雅)   2024-12-10 22:24:13
問題是,根據臺灣法律,陸配不是外配,大陸地區人民也不是外國人,而是中華民國國
民。
所以從來沒有放棄外國國籍的問題。因為根本沒有外國國籍。
你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先在法律上承認存在這個國家,而不是本國的南極大陸地區再
說吧。
你內政部認為中國是外國?那你還發入台證給大陸地區人民?
陸配從來沒有放棄國籍一說,因為本來就是本國國民,衹是暫時凍結公民權。所以祇有
戶籍在兩岸的轉移,沒有國籍的放棄和取得。
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們知法犯法,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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