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柯振中
3.完整新聞標題:
重機人妻出軌車友「快被玩壞掉」!超色訊息被丈夫抓到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一名人妻小綺(化名)熱愛騎重機,某次透過網路認識了車友阿祥(化名),怎料
雙方竟因此發生出不可告人的關係,甚至還約定以「糖醋魚」作為暗號,數度約會、性交
,氣得小綺的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判阿祥須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綺與丈夫2022年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子女,平時她熱愛騎重機,因
此交友圈相當廣闊。後續小綺透過網路認識了阿祥,雙方的關係逐漸變得曖昧,最終更是
演變成不可告人的關係。
小綺與阿祥約定,以「糖醋魚」作為暗號,避免她睡著以後被丈夫查勤。且2024年2月至5
月間,小綺數度跟阿祥相約,到阿祥的家中、旅館發生性行為,甚至會傳訊討論性行為以
後的感想,例如「那個床,都這樣了,跟你的感受當然是一樣的」、「前幾天都快要被你
玩壞掉了」、「老婆,如果你密我,我沒有回的話,你就直接打電話給我」等訊息。
後續小綺的丈夫發現,妻子時常晚歸,於是查看對方的手機,沒想到竟發現曖昧的對話。
而小綺得知丈夫發現了,索性也大方坦承出軌、跟阿祥發生性行為。
小綺的丈夫氣得將阿祥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不過阿祥則辯稱,雖然跟小綺聊天會聊
得比較過火,但通訊軟體內的對話,都是小綺的丈夫冒用身分,想試探他與小綺之間的關
係所發送的對話,他與小綺僅是朋友關係,小綺偶爾會來他家喝酒、一起外出騎車,並沒
有發生性行為,是小綺夫妻誣陷他。
不過,由於小綺已經坦承,加上有對話紀錄等證據,新竹地院法官並不採信阿祥的說法,
審理後判阿祥須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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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10/2871215.htm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66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本院審酌原告112年所得614,000元、名下重型機車、汽車各一台(限閱卷第7-9頁);被
告112年所得328,000元,名下一台重型機車(限閱卷第23-25頁);兼衡原告與甲○○有
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姻關係尚存續,以及前揭侵害情節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精神慰撫
金以20萬元為適當。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