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從抽白單到「白單轉紅單」陋習 退休警: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4-12-11 07:52:17
從抽白單到「白單轉紅單」陋習 退休警:無奈的請託共業
2024/12/10 23: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第六分局員警涉嫌利用職務貪污圖利案
,有退休官警感嘆,從早期抽白單到現今的「白單轉紅單」,外界不免質疑為何要這樣做
,其實說穿了,幾乎都是迫於一些民代或是人情請託壓力,這些陋習行之有年,算是警界
共業,若能因此獲得警愓,並非壞事。
員警在執行交通違規取締時,以最常見的紅線違停而言,員警會開出所謂的逕行舉發「白
單」,亦即違規者不在現場,員警回到警所後,再根據拍攝違停照片及時地等資料上傳交
大,最後由交通裁決處製成紅單後,寄到違規人的通訊地址。
早期員警收到請託,會在上述資料未上傳前即時抽掉,也就是所謂的「抽白單」,或是以
照片中車牌污損或無法辨視等理由抽掉白單,因並非正式罰鍰單,加上還沒傳進警政系統
,因此有操作空間,後來因多縣市警界陸續爆發,甚至有員警因此身陷囹圄,抽白單進化
成轉紅單。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的開罰基準,大型車為1200元,小型車為900元,機車則為
600元,駕駛人若是違規臨時停車,員警在實務操作上,開出逕行舉發白單後,若駕駛人在
現場或是3分鐘內立即現身,通常會收回白單,直接當場舉發開出違規臨停紅單,以省去後
續逕行舉發衍生的作業費用與時間。
而按道交條例第55條的臨時違停開罰基準,汽車為600元,機車則為500元,但問題就出在
,違規告發的法條需相同,有時非臨停態樣,或是違停車主事後透過關係請託,員警將違
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當場舉發「紅單」,卻因此吃上官司,實在是情何以
堪。
有退休員警感嘆說,因警察局的預算都掌握在這議員的手上,銷白單或是改成紅單,通常
都是一些民代,或者是警友及上級人情的請託壓力,同仁才將罰鍰較高的白單,轉成罰鍰
較低的紅單,甚至自掏腰包繳掉,在警界也算是公開的秘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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