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24-12-11 10:42:39※ 引述《jizzinmyhand (射手座)》之銘言:
: 大家好我小魯 小魯之前就發過文啦
: 文章代碼(AID): #1dJxvQI- (Gossiping) [ptt.cc]
: 到底什麼叫情節最嚴重?可從以下三個面向判斷:
光第一點就是隨法官去掰的啦
: 1. 犯罪動機與目的
: 是否係出於
: - 預謀之蓄意連續殺人
如果是預謀甚至是尋仇
法官就會說他是有目的性
所以不會濫殺他人
不符合情節重大
例如之前有個黑道尋仇槍殺的案子
第一次沒殺死被抓到輕判
第二次槍擊才殺死
法官說因為已經殺死仇人了
所以無再犯之虞無判死必要
又或者說預謀犯案
法官也會解釋成他的目的不是殺人
例如司改委員的案子
當街砍殺前女友數十刀致死
八年多就出獄當司改委員了
法官的觀點是
他砍殺數十刀不是為了殺人
只是被害人自己不爭氣死掉了
所以沒有殺人犯意
: - 恣意無差別殺人等惡性重大之動機
無差別殺人就法官的觀點
一定是我們大家都推了一把
例如這個縱火案
就是犯人被家人跟社會漠視
很可憐啊
他只是對社會家人發聲
不是在殺人
只有得罪黨
才是最嚴重之罪啊
其他都是隨法官爽
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根本沒有任何可以遵循的規則道理
傻了才在浪費時間
分析那些弱智法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