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4-12-11 12:10:16其實廢死不是不行,不行的是沒有配套
而台灣缺了多少東西呢?
1。首先我們應該把受害人和加害人分開,變成兩件事
為什麼我這麼說?因為死刑就是把它混成一件事
加害人處死,滿足了被害人(家屬)的報復心理
並且也滿足了懲罰加害人,兩件事
但事實上,加害人死亡,被害人未必感覺滿足(金庸,天龍八部)
如果有一個方法能讓被害人滿足,那麼比起處死加害人是更有意義
2。上述會導向談和解,可是一但立法規定和解可減輕其刑
常運作變成'賠錢就好';'殺死我,你什麼都得不到;和解你至少有一筆錢',但很少
我說的配套不足就是'被害人家屬沒有真正得到和解;只是被逼和'
如果能真正的讓被害人家屬打從心裡覺得滿意(未必是錢),我覺得是比處死加害人好
3。加害人是否可教化
在廢死過程裡常提到'可教化',這三個字已經變成被嘲笑的指標
因為那是公式,必需寫,寫了後就不必處死加害人
事實並沒有讓人信服加害人可教化
如果受害人及家屬,社會大眾真心認為此人可教化,那其實該員免死根本無爭議
一個例子是'那好啊,放出來和你生活在一起,你能不能接受'
說怕的人根本就沒打從心裡相信他可教化
尤其是性侵犯,再犯率極高
如果真的相信可教化,那讓你家屬和他生活在一起啊
(寫太多了,開始鬼打牆在幾個字眼;我無力精簡)
總之,'可教化'三個字變成跑個流程而已,大家根本不相信
4。罪不至死
如果可教化,罪不至死,但也不能放回人群,那就是關在獄中和社會隔離
說真的殺死一個人不會讓我一個路人開心(因為我不是受害者家屬)
但放出來我會怕;可教化也要教化的時間,如果一輩子教不好就該關一輩子
實務上根本關沒幾年就放出來了
而如果要關一輩子,台灣的牢房也太少;一般人住都不夠了還蓋監獄給加害人住?
目前的做法,牢房不夠就是釋放,從輕罪放起
如果不論資源消耗問題,只論該不該關
那麼把罪犯關起來,無期徒刑不假釋,真的關無期
那麼廢死我是沒什麼問題
以上就是幾個解決不了的問題,這些若能完成配套,廢死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