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學過法律的人就知道廢死才對嗎?
這是一種詭辯法
通常支持廢死的人 會告訴你 生命權至高無上 死刑無助於犯罪降低
然後就會跟你辯論 有了死刑 難道就可以嚇阻犯罪 然後會扯死刑不可回復性
舉幾個經典古老的冤獄案件 告訴你就是因為死刑 這些冤屈者都無法回復生命
就跟當初扯同婚的時候一樣
也是先唱高調 無論是誰都有跟相愛的人結婚的權力 然後一樣開始扯
承認同性婚姻 對社會權益並沒有任何侵害 還可以保障更多的自由
要尊重每個人對愛的人的選擇
然後就會一群智障 著了它們的道 但如果你認真用其他的內容套入 你就知道有多智障了
如果廢死的邏輯可以通 那有期徒刑也應該廢除 但人身自由的價值更高阿
判有期徒刑也無助於相關犯罪的降低阿 有了有期徒刑也沒嚇阻犯罪阿
生命不可回復 難道自由的時間可以倒轉回頭嗎 有更多的經典案例冤獄 被有期徒刑
判了以後 出獄也是垂垂老矣 難道他們的歲月是可以回復的嗎
沒有 所以 照那群廢死的咖小的邏輯 有期徒刑也應該廢除
既然可以支持同婚 那為什麼不能支持人獸婚 人物婚 虛擬婚
每個人都應該可以自己相愛的對象廝守一生阿 為什麼只有同婚可以合法化
難道人獸婚 人物婚 虛擬婚 侵害了誰的自由或權利 對社會權益侵害了誰
也都沒有 所以開放同婚 應該其他上面的也可以開放合法結婚啊
然後這群敗類就會跟你 這個與社會善良風俗有違反阿
這個時候出來講 社會法感情跟善良風俗了阿 自己支持的東西就沒這問題
笑死 所以那群整天在那邊吵廢死同婚的法律 本來就是法律界的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