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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黃翎瑄
3.完整新聞標題:
疑挪公款!謝宜容涉「濫權圖利廠商」 13人列被告業者18萬交保
4.完整新聞內文: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遭控涉嫌挪用公款裝修豪奢辦公室、濫買伴手禮等貪瀆
行為,昨(10)日遭檢方大動作搜索、約談,另帶回北分署員工與廠商人員等23人。經新
北地檢署複訊後,於今(11)日清晨,將謝宜容依貪汙、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向法院聲
押禁見。而其餘北分署員工與廠商則共列13名被告,分別依3萬至18萬不等交保,其餘10
人則列證人。
據悉,新北檢此次偵辦是針對三節禮品採購與辦公室裝修部分做調查,謝宜容疑似在進行
裝潢工程發包時,濫用職權指定特定廠商承標工程,甚至透過關係讓廠商裝修自己的豪奢
辦公室,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而關於勞動部霸凌案涉過失致死部分,則另案偵辦
。
對此,新北檢也指出,被告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
、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
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
因此,新北檢認定謝宜容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
此外,謝宜容涉貪案,新北檢與調查處也另帶回北分署員工與廠商人員等23人,經新北檢
複訊後,共列13名被告、10證人。被告部份分別以3萬至18萬不等交保,而其中,謝宜容
工程發包所指定的廠商徐姓負責人15萬、林姓兄弟各依18萬、10萬交保,康姓北分署科室
主管、劉、溫和郭姓業務督導10萬交保,其餘5人則3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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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挪用公款貪污罪、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聲請羈押 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