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安,吃了嗎?假阿梅?
本魯肥宅,等等要去吃火鍋
雖然說釋憲後,台灣似乎是實質廢死,但是執行面上還是有死刑存在
但以這幾年來的判決,死刑是幾乎不判了
先不滑坡說甚麼殺人償命,對於過失致死或是有疑慮的都應該謹慎
但是那些明顯符合法律定義重大惡行,無悔意,也不是神經病的罪犯
我們法官好像還是有個障礙無法判死
明明都是同一套司法體系,同樣法律教育
檢察官都敢提出死刑要求,法官卻不判
如果是為了名聲,以社會現在的氛圍,敢於判死的法官反而會更受歡迎吧?
常常聽到法律人出來教育我們這些法盲,不能感情用事,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吧拉巴拉
但只是依法宣判,應該沒有什麼感情用事問題吧?
而且以前也不是沒有法官判過死刑,也槍決過種大罪犯
但這些年怎麼都不見了呢?
究竟~~
是甚麼原因讓台灣養成一堆不敢判死的法官呢?乾五掛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