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是“有可能”
這就是民視最近鼓噪的新聞點吧XD但還要點臉,沒有直接造謠退股股東必然負責
什麽情況下擔責任呢,當然是你所謂的注冊資金一直是認繳,從來沒有實繳到位就轉讓了所謂股份,而受轉讓股份的人到公司破產或者負債時也沒有完成實繳
那你當然要負責任了。能聽懂嗎
※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支那公司法7月新上路
: 說什麼股東退股了
: 還是有可能要背公司債務
: 這是什麼新玩法
: 不玩股票還要幫公司背債
: 這是一種新型的韭菜市場嗎?
: 有木有支那韭菜解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