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ec1141 (木村拓哉)》之銘言:
: 本木村啦
: 剛剛想到一個問題
: 依現行法律來說
: 無期徒刑
: 至少要服刑25年才能假釋
: 也就是說
: 如果25歲進去蹲
: 至少要50歲才能出來
: 假設啦
: 那個人在裡面表現頂呱呱
: 真的累積滿點
: 在25年的時候出來
: 那也50歲了
: 一個50歲的人
: 這輩子幾乎都在裡面度過
: 家人可能都死得差不多
: 朋友早就忘記這個人
: 另一半早就跟不知道誰結婚
: 小孩都上大學
: 而且一出來
: 沒有工作沒有錢
: 連住的地方
: 都不知道在哪
: 無期徒刑
: 根本比死刑還慘吧
: 有沒有八卦
對,然後因為長時間的與世隔絕
放出來後不知道幹嘛也不能幹嘛
沒人提供資源的情況下
幾乎是已經被社會遺棄了
最後高機率被逼得走回老路
除非有機構專門收這些人
不如判他無期某意義上是間接鼓勵二次犯罪
跟那種五年十年的更生人不能比
無期對犯人或社會來講個人認為是皆輸
死刑便宜犯人總好過犯人出來報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