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根本無關
首先中華民國要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之後才會再有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再之後是否承認適用該系爭法律
最後才會有該員是否具該國國籍的問題
但是在第一條就不承認該國就不會有國籍問題存在
不然你去問國台辦
國台辦會跟你說賴清德是中華人民共國台灣省人
你是不是要依該國法律認定取消賴的資格
智障內政部說中華民國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
卻要求國民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拋棄國籍
※ 引述《allen501pc (Linux User!)》之銘言:
: 只能說是不是現代人都不去查資料,被沒做功課的記者媒體亂帶風向?
: 可以去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移民局的問答。
: https://shorturl.at/wt6hm
: 我懶得轉繁體中文,就用原文來呈現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的,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一是外国人的近亲属;二是定居在外国的;三是有其它正当理
: 由。申请人可在国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在国外向中国外
: 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部审批。具体申请材料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网
: 站查询。」
: 這幾個中配的案例,恰巧凸顯了執政部門的顢頇跟矛盾。
: 1. 如果一開始講好中配不得參政,那中選會就不應該核可。給人核可就代表對方有當選的
: 可能性。
: 2.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放棄國籍條件,就是要人居住在外國。或是提出其他正當理由
: 。那試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認為台灣是個國家嗎?用膝蓋想也知道。當面提出正當理由?
: 我看這個「候選人」過去對岸移民局就馬上被抓走了吧? 誰會白癡挖洞給自己跳?
: 3. 結果對方遞補當選了,還要搞這個,是不是把對方跟全部選民當白癡耍?
: 4. 既然一直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外國,那麻煩撤掉海基會、陸委會這些單位,直接全
: 部整編回報給外交部好了。也省掉一些疊床架屋的組織架構。
: 簡單來說,就是整個政策執行架構混亂,薛丁格的意識形態,要嘛政府就一次貫徹到底做全
: 套,不要做半套又把大家當白癡,浪費資源。
: 註:我並不是為了反對(政府)而反貼這種文章,但真的這種模糊地帶的條文跟人治規則太
: 大,真的超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