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忍了!黃國昌罵垃圾不道歉 鏡週刊提告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24-12-12 12:21:47
※ 引述《a29976137 (billy)》之銘言:
: 國昌還是不要嘴硬
: 趕緊道歉比較實在
: 不然到時候被抓進去關
: 民眾黨真的會滅黨
: 阿北的例子已經在前面了
: 道歉不會死啊
好了啦
人家可是官誒
你有看過官在道歉的嗎
想罵誰垃圾就罵誰垃圾
要告他也不怕啦
什麼樣的人選出什麼樣的官
一點也不意外
嘻嘻
嘻嘻
: 引述《leo75837576 (嘎逼)》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新聞網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不忍了!黃國昌罵垃圾不道歉 鏡週刊提告妨害名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鏡週刊》揭露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讓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多次批評是垃圾週刊
: 。
: : 對此,《鏡週刊》今(12)日表示,由於道歉的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將對黃國昌提起
: 妨
: : 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 : 《鏡週刊》今發出聲明指出,《鏡週刊》開始追蹤報導柯文哲所涉弊案後,民眾黨主要
: 幹
: : 部就對《鏡週刊》報導提出非常多的批評與指教。除了「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
: 情
: : 小說」乃至「鏡檢」,相信社會大眾都不陌生。
: : 《鏡週刊》說,基於媒體監督的職責進行報導,後續引來被報導者的不悅及反彈,本為
: 民
: : 主社會輿論運作之常態,《鏡週刊》自有接受批評的雅量。惟在公共場合反覆進行抽象
: 之
: : 謾罵,不僅誤解言論自由精神,也是非常不良的示範。
: : 《鏡週刊》表示,報導是記者透過查證後才出刊,記者對於報導的內容必須負擔文責,
: 此
: : 乃眾所周知之事。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鏡週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
: 提
: : 告,都是民主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
: 為
: : 之,黃國昌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鏡週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
: ,
: : 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 : 《鏡週刊》指出,黃國昌為法律學者出身,近年挾其立委身分,對諸多公共議題發聲,
: 具
: : 有極高聲量。惟其言論卻以政治為首要考量,將國家法律拋諸於後。有關柯文哲所涉弊
: 案
: : 之偵辦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
: 的
: : 精神。
: : 《鏡週刊》表示,黃國昌多次於接受媒體聯訪時,對《鏡週刊》基於公益揭發弊案之報
: 導
: : ,公開辱罵其為垃圾內容、垃圾週刊,復依其法律學者之身分、平素行為等,具有公然
: 侮
: : 辱的犯罪故意,堪以認定。敬請司法單位不因人廢事,依法懲治,以維社會善良風氣。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783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 : 6.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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