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假檢警詐台中婦7300萬元 主嫌一審判6年6

作者: troyyuan (喬伊)   2024-12-12 18:51:12
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蘇木春
3.完整新聞標題:假檢警詐台中婦7300萬元 主嫌一審判6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彭姓男子組成詐騙集團,以假檢警詐騙台中葉姓婦人涉洗錢,葉婦陸續交付現金並以房產
借貸,交付逾新台幣7300萬元,事後葉婦發現受騙提告,法院一審判彭男6年6月徒刑,可
上訴。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退休獨居的70多歲葉姓婦人,於民國111年
11月間,接獲詐騙集團電話,以假檢警詐術方式,假冒檢察官稱她涉犯洗錢防制法為由,
需調查存款金流外,並要求監管名下所有現金。
葉婦在未經查證下,經詐團指示多次提領現金、金條等財物至指定處所交付,直至近4700
萬現金存款均被掏空後,詐團轉而盯上她名下7間房產,透過詐團成員居中牽線,將葉婦
名下7處不動產質押借貸2600萬元,借貸所得均上繳詐團。
直至112年5月間,葉婦才得知遭詐騙向警方報案,但積蓄加上借款共損失逾7300萬元。全
案經警方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林口分局及台中第四警分局偵辦,
將詐騙集團主嫌彭男與成員等9人送辦。
辦案人員查出,詐團發現葉婦不熟手機操作,對外聯繫均透過家中電話,當接獲假檢警來
電時,她驚慌失措無從判斷真偽,且詐團以保密協定為由,阻斷她向外求助管道。
彭男所屬的詐騙集團除被害人葉婦,還詐騙吳姓、陳姓等被害人,經警方偵辦後依詐欺、
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方偵辦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日
前一審判彭男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5萬元,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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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財損7300萬 判6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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