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王碰妻大腿臀部!夫怒求償80萬 法官:

作者: sukiyasuica (suica)   2024-12-13 08:20:50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翊婷
3.完整新聞標題:小王碰妻大腿臀部!夫怒求償80萬 法官:只是協助跨上機車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同事阿輝(化名)發生婚外情,不僅相約用餐、牽手
、共乘機車,阿輝還曾碰觸小美的臀部和大腿,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80萬元。不過,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阿輝當時只是協助小美跨上機車後座,才會碰到身體,所以
沒有採信這個部分,但兩人的其他互動確實宛如情侶,最終判他們應賠償人夫5萬元較為
適當。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阿輝明知小美(現已離婚)是有夫之婦,仍在今年6、7月間與小美
共乘機車、牽手散步、相約用餐,至少在阿輝家中過夜4次,還當眾碰觸小美的大腿、臀
部,嚴重侵害到他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80萬元。
小美和阿輝則辯稱,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6、7月間則是同事關係,他們並未做出任何
侵害配偶權的行為,而且小美和丈夫的婚姻關係本來就不好。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從證據照片中可知,小美和阿輝曾單獨外出用餐,路上有牽手、勾手
等親密舉動,又共乘一輛機車前往男方的住處,互動宛如情侶,顯然有「超友誼」的發展
,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夫的配偶權。
至於碰觸大腿、臀部的部分,法官表示,從現有證據看來,阿輝是為了幫助小美跨上機車
後座,才會碰到女方的身體,況且後座之人為了確保安全而環抱駕駛,也無悖於常情,所
以這部分難以採信人夫的說詞。
法官指出,小美和阿輝確實有做出一些不當行為,侵害到人夫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考量
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最終判兩人應賠償人夫5萬元較為適當,全
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Y48r0n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