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洪仲丘事件(2013年7月)
洪仲丘為即將退伍的義務役士官,因攜帶具拍照功能的手機與MP3進入軍營,被認定違反資
訊安全規定,遭處禁閉並在禁閉期間進行高強度操練,最終因中暑、熱衰竭死亡。此案揭露
軍中人權問題,引發社會抗議,促成軍審法修法。
2. 勞動部霸凌事件(2024年11月)
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遭主管謝宜容長期辱罵與霸凌,於辦公室輕生。內
部調查報告中稱謝的行為「立意良善」,引起社會譁然。錄音爆料更證實謝的行徑過分,最
終引發輿論熱議。
結果
何江忠、徐信正判刑1年6個月,范佐憲判刑1年2個月,劉延俊、陳以人判刑1年,5人均獲緩
刑2年。陳毅勳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其餘沈威志、郭毓龍、羅濟元皆無罪。
這兩起案件雖分屬軍中與職場,但都涉及人權、霸凌與制度責任,它們的本質差異在哪?
這幾個軍官可能沒那麼可惡,只是當時執政黨太廢,導致他們被輿論撻伐,如果發生在現在
,黑熊、曹興城、執政黨可能會卯起來挺?畢竟軍人是抗中保臺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