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顏宏駿
3.完整新聞標題:
美式賣場停車糾紛挨罵「白痴」怒求償59萬 法官認為僅須賠1萬2
4.完整新聞內文:
月收入約6萬元的劉女到台中市一間美式賣場購物,停車時因堵出別人的去路,對方陳男
下車敲她的車窗要求往前開,劉女不從,還聽到對方罵她「白痴」,她一狀告到法院,對
方因涉公然侮辱罪被罰3000元。劉女續提民事求償,她以自己因此事出現焦慮、憂鬱、負
面情緒、無法成眠為由,向陳男請求59萬元的賠償,陳男大喊有夠衰,違反比例原則,只
願賠5萬元;法官認為,此為偶發事件,「白痴」2字客觀上不會造成被罵者產生憂鬱症,
因此以賠償1萬2000元為宜。
此事發生於台中一知名美式賣場地下停車場一樓,當時劉女臨時停車堵住陳男的去路,陳
男下車敲劉女的車窗,要她移車讓道,但劉女被對突來的舉動嚇到,她先說「沒辦法我前
方也被堵住」,後來聽到對方脫口罵「白痴」,因此到法院提公然侮辱罪告訴,陳男被判
罰金3000元。
劉女後續提民事賠償,向法官表示,對方的言語暴行,讓她備感委屈,出現焦慮、憂鬱、
負面情緒等症狀,進而無法成眠,經員林基督教醫院診斷出罹患憂鬱症,甚至對駕駛車輛
出門出現畏怖之情。
她說,自己因憂鬱症無法上班,自己月薪是6萬元,因病請假5個半月休養,因此造成33萬
元的薪資損失,貶損她的名譽,害她而罹患憂鬱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精神上甚感痛苦
,造成精神上的財產損害25萬元,另外還有6500元的醫療費用和4180元的就醫交通費,總
共必須賠償她(6500元+4180元+33萬元+25萬元)59萬680元。
陳男說,劉女車堵住去路,他上前溝通,他是離開對方的車子才口出「白痴」,「白痴」
並不是當面對劉女講,雙方協商時,他為了避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願付出5萬元的賠償,
但對方仍不接受,民事請求如此高的賠償,有違比例原則。
法官表示,「白痴」2字之對待,客觀上不會造成被罵者產生憂鬱症。本件當事人是否已
有精神疾病存在,未去發現或未予理會,又此案僅為偶發短暫糾紛,致病情突暴出,其中
並非沒有可疑之處。
況且,兩造間既不認識,被告當然不會知曉原告是否已有潛在精神上問題,「白痴」字語
與原告罹患憂鬱症間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原告既無從證明其罹患憂鬱症,乃基於被告該
單次罵「白痴」行為所致,則其請求醫療費用6500元、交通費用4180元及薪資損失33萬元
,並沒有根據,均應予駁回。至於精神損失部分以1萬2000元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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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罵幹你娘無罪
罵白癡有罪兼民事要賠償
幹你娘的法官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