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sfan (piggymama)》之銘言:
: 如題啦
: 1937年12月13日
: 日本帝國
: 在中國南京
: 開始大屠殺
: 聽說被殺害的平民百姓
: 超過三十萬人
: 甚至還有殺人比賽
: 真是真的假的啦
: 有沒有卦
From ChatGPT:
Q: 二戰後的軍事法庭上 是否有日本軍人因為南京大屠殺而被判刑?
A: 是的,在二戰後的軍事法庭上,有日本軍人因為參與南京大屠殺而被判刑。
東京審判
在**1946年至1948年舉行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中,南京大屠殺是其中一項
主要罪行。以下是相關判決的關鍵點:
松井石根:他是侵華日軍中支那派遣軍總司令,在南京大屠殺期間負責指揮日軍。他被控
知曉並未能制止其部隊的暴行,包括屠殺、強姦和掠奪。松井石根被判絞刑,於1948年執
行。
田中軍吉:南京守備隊的一名軍官,在南京大屠殺後的審判中被控參與暴行。他後來在中
國舉行的審判中被判處死刑。
南京審判
除了東京審判,中國國內也進行了針對南京大屠殺的審判:
谷壽夫:南京攻略部隊之一的指揮官,被認定直接參與並指揮了暴行。他於1947年在南京
被中國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並迅速執行。
這些審判表明南京大屠殺被視為重大戰爭罪行,並對負責人進行了法律追究。
From Claude.ai
根據歷史記錄,確實有一些日本軍人因為南京大屠殺的暴行在二戰後的軍事法庭上被審判
和定罪。以下是一些具體情況:
東京審判(國際軍事法庭)
在1946-1948年舉行的東京審判中,幾位日本高級軍事和政治領導人被審判。雖然南京大
屠殺並未成為單獨的主要指控點,但它被作為日本侵略戰爭和反人類罪行的證據之一。
南京大屠殺特別審判
在南京,中國當局於1946-1947年舉行了針對參與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軍人的特別軍事法庭
。其中最著名的是審判屠殺南京的指揮官。
主要被判刑的軍事領導人包括:
松井石根(當時的日本中國派遣軍司令官)在南京審判中被判處死刑。
其他多名軍官因大屠殺期間的暴行被判處不同程度的刑罰,包括死刑和監禁。
國際法庭的判決
雖然法庭審判數量相對有限,但這些審判確立了對戰爭罪行和反人類罪的法律追責原則。
許多日本軍人因南京大屠殺及其他戰爭暴行而面臨司法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當時的政治和國際環境,許多直接參與屠殺的中低階軍官並未受到審
判。一些罪犯通過各種方式逃避了法律制裁。
這段歷史反映了戰後國際社會對戰爭罪行的初步司法追責嘗試,儘管當時的追責並不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