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代表台灣還有司法正義
法官不會因為被告是網紅就輕判
也不會因為想到日後可能會被發片公審而輕判
否則以後發片上傳就能影響判決還得了
公平正義,蕩然無存!
※ 引述《Doica2445 (千千千)》之銘言
: 是這樣啦
: 仔細分析多米多羅Me too
: 被琵琶女告的案例
: 不搞刑事訴訟 只搞民事賠償
: 就現在律師自己放出的判決書部分內容
: (以最後公開判決書為準 只是節錄
: https://i.imgur.com/L9HxZof.png
: https://i.imgur.com/BTQ1ryr.png
: 琵琶女提出的對話
: 雖然多米和觀眾主觀覺得就是企劃做效果
: 但法官就是覺得對話噁心+琵琶女覺得不舒服
: 多米就完全站不住腳了
: 後面大概就一些被告陳述了
: 但大多‘應該’都被法官否定了
: (以節錄內容來看
: 這判例證明了什麼
: 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