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mee (J)》之銘言:
: 我們在選系學會會長,
: 其中一個意見領袖大咖,
: 第一年看錯蓋到別人,
: 第二年手滑蓋到別人,
: 第三年他又蓋到別人,
: 這次要用什麼理由說服大家呢?
: 請各位幫忙想一想,吉!
「年年」都這樣子,難道不覺得奇怪?
如果能重新來過,可以考慮要求更換選票,而不必大費周章思考一堆理由;但發生「資源
有限」的情況的話,只能自求多福、不被排山倒海的「檢討」了...
但倘若非得想出理由不可
面向大概可以是:
一、心意與當初的不同(但是否真有如此愛頻密「變心」的,則不好多講)
二、被權力鬥爭搞到厭倦了,一氣之下才不想再同夥了
三、睡得不夠充分,視線遭到不必要的模糊
四、想要變更投選對象,但被拒絕了
總而言之,藉口可以很多,但能否得到接納則是另一回事
這種失誤如果太常出現,反而會被質疑公信力
搞到插翅難飛的時候,休想能有安然無恙地離開(即全身而退)的機會了。
非正統的行為,最好不要亂想,避免事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