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快新聞/貓奴注意!元旦起飼主需辦寵物登記 違法重罰1萬5得按次處罰
4.完整新聞內文:
農業部今(17)日指出,為強化國內貓隻源頭管理,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名稱並修正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此外,新法
將給予飼主1年緩衝期,至後(2026)年起如未依規定辦理登記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千
元罰鍰,並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貓奴注意!農業部今發布新聞稿表示,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考量近年國內家貓數量逐年增加,查寵物登
記管理資訊網,自2021年起貓新登記數每年明顯增長且已超過犬的新登記數。
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於2024年12月16日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於2025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且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至2026年1月1日
起若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則違反本法第19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
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
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
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另外,現在辦理寵物登記不需要同時施打狂犬病疫苗,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登錄登記資訊
時已不需登錄狂犬病疫苗施打資料,故飼主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
農業部指出,為強化國內貓隻源頭管理,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名稱並
修正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若家貓不慎走失,有先
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者,經拾獲掃描晶片即可馬上通知飼主領回,將可提高走失貓隻尋
回機會。
農業部再次呼籲,如家中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之犬貓,請儘速攜帶犬貓至各縣市動物保護主
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另完成寵物登記後可使用手機或電
腦登入飼主專區(網址:https://www.pet.gov.tw/Web2/landing.html)查看名下所有犬貓
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inyurl.com/23phxn7u
6.備註:
貓貓自明年元旦起
也將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緩衝期一年
屆時未辦理登記者
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並得限期改善
貓貓可愛
https://i.imgur.com/1epQfAb.jpeg
記得帶貓貓去登記唷
https://i.imgur.com/L638CxS.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