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進黨戰將涉詐領助理費78萬起訴!法院裁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4-12-17 23:02:54
TVBS
民進黨戰將涉詐領助理費78萬起訴!法院裁定羈押3個月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21682
責任編輯 張晏慈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17 21:4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7 21:42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公費助理補助費78萬餘元,基隆地檢署今天起訴,檢方下午
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移審法院。合議庭召開移審羈押庭,晚間裁定張顥瀚羈押3個月,不
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晚間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張顥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指出,且共同正犯與證人及被告間有親屬關係,張顥瀚有可能干擾證人的供訴,羈押
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裁定今天起羈
押3個月。
基隆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張顥瀚涉指示助理陳姓女子,不實填具陳女的助理薪資
,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新台幣67萬33元,張顥瀚並以不知情的母親李姓女子作
為人頭,虛偽申報李女聘僱為公費助理,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
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
不實罪嫌,起訴張顥瀚及陳女。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陳女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張顥瀚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陳女無犯
罪所得,建請法院依規定減輕2人刑責。
地檢署表示,考量被告陳女身為勞工,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供出一切犯罪情節
,建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中央社)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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