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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樓冠陞
3.完整新聞標題:
諷前空軍副司令「台奸」!于北辰挨告吞敗 一審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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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前空軍副司令「台奸」!于北辰挨告吞敗 一審判賠20萬元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17 20:17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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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辰在節目中批評張延廷是「台奸」,遭士林地院判賠20萬元。(圖/翻攝自張延廷、
于北辰臉書)
知名軍事評論者、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曾於節目中探討「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
?」的議題,沒想到卻被桃園市議員于北辰以未指名道姓的方式諷刺是「台奸」,讓張延
廷決定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此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于北辰的評價非出於善意
,故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延廷在2024年5月26日參加網路節目時,探討了「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
可撐幾天?」的議題,並以陸方演習天數及潛在戰術分析,稱解放軍可能在2至4天內攻陷
台灣。
對此,于北辰在另一檔節目中表達反對意見,除了直言「某將軍」的觀點讓他「差點吐血
」,還稱對方是「漢奸」、「台奸」。這番言論曝光後,除了在網路上掀起輿論爭議,張
延廷更認為于北辰使用字眼有蓄意貶低自己專業形象、社會評價之意,故依民法第184條
、195條,向對方提告求償100萬元。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此案後指出,張延廷的國防分析屬公共議題,應受社會理性討論,因此
于北辰若不贊同其說法,可以提出專業反駁,而非用「漢奸」、「台奸」等侮辱性字眼,
同時認定這些言論非出於善意,足以損害張延廷的社會評價、構成名譽侵權。
法官在審酌雙方的社經地位與資歷,以及在社會中的影響力後,判處于北辰須賠20萬元給
張延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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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  ̄ c ̄)y▂ξ 實質舔中的台奸怎麼沒被你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