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甯曾代言… 「HOII」創辦人背信二審減為6月 易科罰金這樣算
2024-12-17 13:36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防曬服飾潮牌「HOII」創辦人林少萍與服飾品牌「iROO」董事長劉本謙合夥開設茂晴公司
,卻私賣自家服飾獲利,被依背信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林女2年6月徒刑,檢方與林女
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減為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未扣案的極光先進光學公司147萬餘元
、澳捷國際公司683萬餘元、昱貿企業113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
防曬服飾潮牌「HOII」在成衣市場有知名度,廠商曾找中國大陸演員范冰冰、台灣藝人張
鈞甯代言。
林少萍經營的極光公司前註冊「HOII」商標,2016年與劉本謙欲合作開發新品牌的時尚服
飾,2017年1月林女與劉本謙簽「合資經營協議書」成立茂晴公司,不過,雙方後來因故
未成功開發出新品牌,合作關係未結束。
檢方指控,茂晴於2017年2月分別與依洛、奧捷(後更名澳捷)公司簽立勞務承攬契約書
,將所設計的樣衣經林少萍的特別助理林雅萍交予林少萍選款後,再由茂晴委託生產製作
,此時茂晴的負責人更換為林少萍。
林少萍明知茂晴的經營應以合資架構進行,且茂晴銷售由依洛設計掛有「HOII」品牌服飾
是主要營運項目,就服飾銷售利潤應歸茂晴所有,卻自2018年5月2019年趁茂晴已將設計
樣版轉由建躍公司生產之便,造成相關極光、奧捷、昱貿公司各取得不法利潤。
林少萍違背任務損害茂晴公司。經茂晴監察人提告,檢調2021年5月搜索林少萍等相關住
處,將林女依背信罪起訴,但一審判決後,檢方和林女都不服。
高院審理認為,北院量刑時,漏未審酌林少萍已將依悅公司(負責人為劉本謙)持有的茂
晴公司股份全數購入,並解散茂晴,且原審計算犯罪所得數額有誤,檢察官上訴無理,但
林女請求從輕量刑,以及參與人極光、奧捷、昱貿3家公司上訴指摘原判決認定犯罪所得
金額有誤有理。
高院認為林少萍擔任茂晴公司董事長期間,為圖她實際經營掌控的極光、奧捷、昱貿公司
不法利益,將依洛公司所設計應專由茂晴公司銷售的「時尚款」商品,以極光等3家公司
名義出口販售,犯罪所得也不少,行為不當。但茂晴公司是由奧捷、依悅出資設立,林女
又以奧捷公司價購依悅持有的茂晴公司全數股份,並將茂晴公司解散及完成清算,改判6
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有期徒刑的折算標準,以「3千元」折算1日,且不予緩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3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