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閔文昱
3.完整新聞標題:
Netflix遭重罰1.54億!荷蘭調查5年抓「2漏洞」觸犯歐盟個資規定
4.完整新聞內文:
荷蘭資料保護局(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DPA)18日宣布,將對全球影音串
流平台Netflix處以475萬歐元(約新台幣1億5454萬元)罰款,原因是Netflix在2018年至
2020年間,未能清楚明確地告知其客戶,他們的個人資料將如何被處理。
根據路透、法新社等外媒報導,荷蘭資料保護局在聲明中表示,該局於2019年展開調查,
發現Netflix在隱私權聲明中,並未足夠清楚地告知客戶他們的個資將會被如何處理。
此外,荷蘭資料保護局指出,當客戶詢問Netflix收集了哪些關於他們的資料時,客戶未
收到足夠的資訊,這些行為都觸犯了歐盟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
針對荷蘭資料保護局的裁罰,Netflix表示不服,並強調自從5年前調查開始後,公司已經
更新隱私權聲明,並改進了資訊提供條款,對於此次裁罰已經提起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19/2876468.htm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