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有言論免責權 但不應有阻礙立院開會的權力
國民黨跟民眾黨 研議一下
看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還是什麼法
把議事規則相關法律修訂一下
讓立委或者其餘身分者 違反規則之後具有罰則跟強制力
包含故意霸占主席台、摔麥克風、偷電腦等等
干擾議事、導致立法委員無法正常開會的行為
皆須負起法律責任 並可以報警使強制力介入現行犯逮捕驅離等等
事後需被法院審判 以維護立法院的正常運作
立法委員在立院的工作 關乎全國人民福祉
部分立委若故意破壞議事造成立院空轉 卻無法可罰 無計可施
嚴重破壞議事效率 乃至國會停擺 實是民主國家之不能忍之事
立法委員有言論免責權 但不應有阻礙立院開會的權力
立委的身分不應使破壞議事免責
才第一年 民進黨立委就各種野蠻的非文明行為
故意阻礙正常議會運作 後面還有三年
如同暴民一般胡作非為 阻礙政府機關正常運作
用法律限制他們合情合理
※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21:54 2024/12/19 中時 游念育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