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誘騙2少年性侵得逞 渣男判刑5年2月再賠45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19 23:53:50
※ 引述《Mayinggo (好想撲殺甲甲)》之銘言:
: 高雄一名龔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結識未滿14歲的小志(化名)和未滿16歲的小石(化名)
: ,以購買遊戲點數為由約見面,將2名少年分別帶到汽車旅館及住處性侵得逞,還拍攝性
: 侵過程。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對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 例之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判刑5年2月,並須賠償小志及其父母45萬元,全案可上訴。
按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一二年度侵訴字第八十二號」刑事判決、「一一三年度侵附民
字第二十三號」附帶民事判決,可知:
某遊戲:《傳說對決》
個別判刑:
一、112/07/10 13:56 至麗登精品汽車旅館性侵甲男,且攝錄相關內容部分,處有期徒刑
三年八月
二、112/07/13 13:00 在自己住家性侵甲男,且攝錄相關內容部分,處有期徒刑三年八月
三、112/07/16 17:05 至臺南市某汽車旅館性侵乙男,且製造性影像罪部分,處有期徒刑
一年六月
以上都「沒有違反對方意願」。
且就乙男部分,本來是要用「未滿十四歲」的罰則
但因為沒有明確客觀證據表明,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改用「滿十四
歲、未滿十六歲」的罰則論斷。
所以是說,這遊戲到底是有多吸引犯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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