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yoshilin (宏都拉斯白)》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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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人亂說話 香港的敗亡明明是DPP的計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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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有個香港人在台灣殺香港人 如果默默的送犯人回台就結案
: 但是DPP覺得被矮化了 不想這樣收人
: 才發現香港沒有法律可以引渡 就立了個法 但被標成"送中法"
: 就有了反送中運動 搞得最後法不立了 想人直接送台結案 但是台灣還是沒收
: 反送中運動也不見好就收 中國就氣噗噗 直接送你國安法
: 各國支援香港的方法更奇葩:取消香港待遇
: 造成香港失去貿易優勢 有錢人出逃 DPP也收了一波選舉票
: 結論就是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最大輸家是香港人
: 我真的很想調查香港人後不後悔反送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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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現在 台灣仍然是香港人殺香港人最安全的地方
: 我想這個惡名 流傳到世界 大家只能轉機 不敢入境了
有很多地方你都搞錯了。
修訂反送中條例的主要原因
修法從來不是為了解決「陳同佳案」,而是香港政府意圖借此機會開啟對中國大陸的引渡窗
口。一旦條例修訂通過,除台灣外,香港也能將疑犯引渡至尚未簽約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包
括中國大陸,這才是引發後續「反送中」抗爭的核心爭議。
2019年之前的做法
就算沒有修法,港台也可以以司法互助以個案方式處理。2016年,香港荃灣發生一宗工廈水
泥藏屍案,四名嫌犯作案後潛逃台灣,香港司法機關通告台灣後,台灣警察局立即行動逮捕
了他們並押送往桃園機場,送至國泰航空的登機閘口,在空橋移交給香港警察。航機飛抵香
港後,香港警方再正式拘捕他們。
為何台灣拒收陳同佳
台灣司法機關一開始就表示若僅為處理陳同佳案,可透過個案協商或臨時特殊司法合作機制
解決。
但是案件在香港媒體大肆報導下,簡單的司法互助上升至國家層面的問題。香港政府於是高
調拒絕與台灣以「政府對政府」或明確承認台灣實體司法管轄地位的模式來處理陳同佳案。
更在後來的修法中,刻意打包將台灣問題置於「一中框架」下處理。台灣因此拒收陳同佳。
直到現在台灣也拒收陳同佳,原因是如果接收,等於認同香港矮法台灣的立場。
反送中運動見好就收?
香港人用了20年時間才理解到“見好就收”在與中共討價還價過程中絕對不能出現的。當初
反送中運動的口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就是建立在絕對不能退讓的基礎上進行抗爭,運動
後期修法被撤回,也影響不了抗爭者的決心。而且就算收了,國安法也一定照樣立法,因為
反送中運動真的嚇到了中共。
香港人後悔嗎?
抗爭運動到後期,大部分人的心態已經是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如果這次運動得
不到勝利,那我們就來摧毀香港。中共不要妄想未來還能用香港在國際間得到好處。這也是
很多反送中移民到國外的香港政客在做的事:遊說其他國家取消香港特殊待遇。而留在香港
的人現在對抗政府的做法就是躺平。19年後所有選舉投票率創新低,政府推行新政策就抱著
看笑話的心態對待。你問他們後悔嗎?他們看到香港現在這樣子還樂在其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