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不久之前新聞有報
有一個二代
(已年紀來說已經是老年人)
昔日擁有數筆土地及房產
後來聽信合夥人投資的建議
立即將數筆房產和土地拿去抵押
借取大量現金投入投資計劃
後來合夥人捲款潛逃
留下鉅額債務給這位二代老先生
這位老先生因無力償還費用
將所有祖產變賣
甚至連起家厝也賣掉了
後來接手起家厝的買方
因為同情這位老先生的遭遇
同意以出租的方式
讓這位老先生在原本的
起家厝繼續住到老死
我覺得這是一則很好的反面例子
告知周遭朋友不要隨意起貪念
且投資要小心謹慎
尤其出手準備投大額資金的時候
請問有人有辦法找出
這篇新聞的原文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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