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青鳥立院外怒推倒圍欄 沈伯洋喊「阻止

作者: v929598 (游勇馳)   2024-12-20 21:53:48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
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我書讀得不多
請問刑法學者沈伯洋副教授
對群眾喊衝阿
是否構成煽惑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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