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不是啊,災害防救法是訂好看的?在地方有災害的時候的確是地方政府要先出動人啊。
是是是,我知道地方沒錢沒人,出動國軍救災的錢都欠了多少還不還。
我是建議廢除所有地方政府,全部改中央直轄。台灣實在太小了,東西下放到地方政府根
本做不了,根本負不了什麼的責任。
全部回歸中央,這樣子以後中央責任就跑不掉。而且直接指揮調度效率快得多了。還省了
很多管理成本。
噢對了,大概會有6000多個民意代表還有縣市長會丟工作,這樣子可能有點不方便。不過
對小老百姓應該很方便,以後冤有頭在有主,組織扁平化,又省錢。
民主國家有很多種做法,並不一定要有那麼多層級和職務。疊床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