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姑且不論任務性質,而來看兩件事
第一,訓練方針
警察面對歹徒反擊的是讓其喪失行動能力,
而軍隊則是讓其喪失戰鬥能力,
聽起來很像,但是說直接一點就是,軍隊的訓練就是以殲滅為目的,而警察則是逮捕,
我是不知道當警察遇到殺氣騰騰的軍人還會不會保持逮捕的想法就是了
第二,裝備程度
目前查到臺灣警察的最大火力應該就 M16A2 !?
或是是鄉民最愛的 MP5,假設每個分局都是這樣的配備,大概一個排就可以殲滅了
一個排的火力基本上就是 ,
全自動步槍,手榴彈,排用機槍,這還是基本步兵排,
如果是迫砲排還有分 62 81 120 迫擊砲
所以真正戰爭發生的時候,警察主要是配合憲兵維持平民的秩序,
不要想著警察可以打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