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亭妃列出的預算表,12/20財劃法修法前:850億;12/20財劃法修法後:691億。
: 陳亭妃進一步表示,台南市114年原本獲配預算,統籌分配款:322億;一般型補助款:
: 193億;特別統籌款:13億;計劃型補助款:322億;合計共850億元。
: 她指出,修法後,統籌分配款:322億+(163億)=485億;一般型補助款:193億;特別統
: 籌款:13億;計劃型補助款:0億;合計共691億元。
: 她說,(修法前)850億-(修法後)691億=-159億。「真相就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要對台
: 南人交代清楚」。
我看不出哪裡文字遊戲
我想說計劃型補助款是什麼
為什麼修正後就沒了 我就去查
法規名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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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就下列
事項酌予補助:
一、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包括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
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
二、計畫型補助款之補助範圍,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
(二)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
(三)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
(四)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三、中央對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重大事項之專案補助款。
中央對下列事項應優先予以補助:
一、前項第一款規定之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
二、對於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合作事項。
懶人包:計劃型補助款是中央給地方的錢
???
那為什麼修正之後就沒有了?
我以為是修正案有針對計劃型補助去修正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29947
沒有...沒有...
所以如果補助被拔 你們要找的是卓榮泰 不是朱立倫
還是台南議員心虛
認為這些計劃性補助一點也不重要會被拔?
還是說有什麼特別的理由?
非本科 只是看了陳議員的說法 計劃型補助變0才去查
可是看起來根本不會動到計劃型補助啊?
那為什麼要說修正之後錢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