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下
回應問題1
「地方貪腐嚴重是否有共識?」
我所說的「共識」
是指1997年國發會共識
「將鄉鎮市長全面改為官派」
共識的基礎就是「地方貪污腐敗嚴重」
改為官派能夠避免被地方派系劫持
所以說這個共識
當初是藍綠一起達成的
確實曾經存在過對地方貪腐嚴重的共識
後來為什麼將直轄市升格?
很大的考慮也是因為升格成直轄市
鄉鎮市長就變成官派的
可以減輕地方貪污腐敗嚴重的情況
回應問題2
地方貪污腐敗的人數是否比中央多?
https://pse.is/6vjfp3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
確實地方貪腐的程度比中央嚴重
地方貪污人數比較多
這從犯罪時服務機關就能看出來
在中央
立法院盯著看
檢調廉政署盯著看
所有的媒體鎂光燈都聚焦在台北
在顯微鏡檢視之下
在這聚光燈之下
對中央政府的監督強度比較高
另外不客氣的說
中央政府官員的素質也比較高
相對來說,是比較菁英
我不是說政黨的人
我是說國家考試及格合格實授的人
擁有博士學位以上的公務人員
確實在中央政府的比例比較高
中央官員的素質確實比地方官員來得高
當然中央政府有貪污的案例
是絕對有的
但程度上來說
地方的貪腐程度比中央嚴重
這是合理的推論
也符合目前看到的事實
也符合目前檢調單位起訴的人數
以及法院判刑的人數
地方政府,因為貪污被起訴判刑的人很多
地方貪污被判刑的人比中央多
這是目前看到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