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前陣子長期投入台灣機車道路平權的粉絲專頁:通勤者之歌及貓頭鷹交通書,因騎機車上國
道藉以展現禁行機車之矛盾,並多次發文批評當局不依三讀通過之法令試辦開放機車上國道
,招來警察單位注意,於五月在自家樓下未獲警察事前通知到案,而直接上銬拘提,搜索扣
押電腦手機,送地檢署開完羈押庭至凌晨才將人放出來。
哇操,這種規格,
這是在抓毒販還是槍擊犯?
言論自由?民主國家?
https://i.imgur.com/knY9qHy.jpeg
法律小知識
https://i.imgur.com/GqYNSNs.jpeg
以下臉書全文:
【2024年5月2日 通勤者之歌與貓頭鷹交通書遭橋頭地檢署拘提 後續聲明】
這裡向各位關心道路平權的朋友們報告此事件的後續發展,並在此發表以下聲明:
一、我們遭控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妨害秩序,貓頭鷹交通書獲不起訴處分。通勤者之歌,
妨害公務、公共危險不起訴,妨害秩序獲職權不起訴處分。
五月二日當日細節及不起訴之原因,後續以影片形式說明。
二、騎摩托車上高速公路,主動報警要求警察裁罰,藉此訴求以行政訴訟來得到應有的救濟
,最後居然會演變成為遭受拘提、搜索、扣押,有關當局儼然示範了何謂「交通戒嚴」。
交通平權不僅僅只是口號,更是回應了我國用路人對於交通安全的想望,也是憲法中對移動
自由的基本保證,更是我國走向法治國家的開端。
而大型重機應開放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是我國加入WTO之承諾,也是我國三讀立法通過之法
規。然高速公路局仍藐視法規,怠忽職守,延宕13年未有任何積極之作為,更多次試圖阻擋
國道十號、八卦山隧道試辦行駛大型重機,並且強加擴大解釋法規,以強制拖吊侵害用路人
的財產權。
高公局的所作所為,不只嚴重侵害我國國民用路權利,更是對國內相關產業的嚴重打擊。如
果高公局不願拿出溝通的誠意,我們必然不會只用口頭譴責的方式回應。
國道警察第五大隊更不應助紂為虐,不僅未依規定開立異議單,還命令前線員警以「假受傷
」方式,妄圖用妨害公務之罪名懲戒公民,更將摩托車行駛高速公路污名為公共危險罪,儼
然浪費我國司法資源。
在此呼籲國道警察局應致力於維護高速公路之安全,並體恤基層員警的辛勞與安危,勿知法
玩法,重現警總之惡名。
三、我們的抗爭行為雖獲不起訴處分,然在司法調查的過程中,未經傳喚逕行拘提,並且扣
押私人手機、電腦、硬碟等物品,嚴重侵害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更對所有公民運動形成寒
蟬效應。我們強烈呼籲這應是第一起,也是最後一起因爲高速公路抗爭而遭到司法不當調查
的案例。
如再有類似案例,我們必然揭竿而起,不會放任我國民主走向倒退、擁抱戒嚴。
四、最後感謝一路關心我們的朋友,你們的關懷和支持,讓我們能夠在風雨中堅持過來,也
讓我們暫無後顧之憂,解決設備遭到扣押的燃眉之急。感謝柯宗賢律師、張淼森律師、黃欣
安律師的協助,讓我們得到最好的結果。
感謝時任立法委員的洪申翰部長為此聲援並協助召開記者會。
特別感謝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長久以來對人權的關懷與努力。
通勤者之歌、貓頭鷹交通書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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