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餐廳老闆色喊「當我女人」 趁女員工

作者: milkwind (hi~)   2024-12-25 09:04:37
※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黃宥寧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餐廳老闆色喊「當我女人」 趁女員工提離職性侵2次得逞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某餐廳負責人利用女員工提出離職的機會,將對方帶至無人之處,色瞇瞇詢問「要

: 要當我女人」。遭拒後,他竟強行拉女員工的手碰觸自己生殖器,並以手指侵犯得逞。

: 日,他再以藉故談話為名,逼迫女員工口交,驚魂未定的女員工事後報警提告,士林地

: 今(2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4年6月有期徒刑。
: 2022年3月22日晚間,女員工花花(化名)向老闆提出離職,卻被對方帶到餐廳交誼廳

: 門外討論。期間,男子多次詢問「要不要當我女人?」花花明確回絕,並表示「要找飯

: 妹,不該找我」。然而,男子因遭拒惱羞成怒,先是強行親吻,隨後以手觸碰花花胸部

: 下體,甚至拉她的手觸摸自己的大腿與生殖器,最終以手指入她的私密處,強制性交得

: 。
: 受害後,驚恐不安的花花立刻向餐廳女主管尋求協助。然而,男子未罷手,再次以「討

: 開新店交由花花經營」為藉口,將她帶至餐廳地下室廁所。在廁所內,男子進一步強迫

: 進行口交,再次得逞。身心受重創的花花隨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男子始終否認犯罪,雖提出「未認罪前提支付60萬元」的和解方

: ,但遭到花花拒絕,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合議庭審酌,男子身為雇主,利用職場從屬關

: 及優勢地位,藉口工作討論製造單獨相處機會,接連2次性侵花花,行徑惡劣,對花花

: 成嚴重身心創傷;綜合考量男子的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及家庭背景等因素,認定其犯行

: 節重大,影響深遠,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24/2879961.htm
: 6.備註:
我來幫老闆算虧多少
收攤賠錢大概150~200萬
賠女員工100~150萬
關四年六月薪資,10萬/月,賠540萬
差不多賠600~800萬之間,還有
四年半的自由~~~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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