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陳怡璇
3.完整新聞標題:北市設全國首個行人優先區 車輛限速20公里 禁喇叭、行人無肇責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續推行人友善,宣布大學里之後在龍泉里推動第2個行人友善區;此外嘉興里嘉興街
175巷9弄成為首個行人優先區,道路皆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禁喇叭,若有事故行人無
肇責。
北市交通局今天舉行「龍泉里行人友善區及嘉興里行人優先區」記者會,表示交工處在信
義區嘉興里嘗試打造行人優先區,為嘉興街175巷9弄,有別於以往「行人靠邊走」的觀念
,在行人優先區,道路全寬都可走,車輛限速20公里且須禮讓行人,不能鳴按喇叭;在此
區域內的汽、機車與行人發生肇事,行人無肇責。
交通治理科長林育生表示,因應內政部國土署推動行人安全設施條例細則,北市也是全國
首處的行人優先區,為提醒駕駛,路段入口有牌面及彩繪壓花鋪面,路段設置瀝青減速丘
。
嘉興里長鄭智耀說,里內巷弄狹小但居民有停車需求,難以取消停車格改畫標線型人行道
,因此採用行人優先區,目前實施約1週,駕駛的確會放慢車速,只要能維護行人安全、
降低車速措施都希望慢慢試行。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12250191.aspx
6.備註:
肇責你說沒有就沒有喔
法官若有獨到的見解會理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