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鄭淑婷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KTV命案! 保全掐死陪唱女子 不滿多唱1次要多付錢行兇
4.完整新聞內文:
約定每月出來唱歌1次 打電話自首收押禁見
桃園市桃園區某KTV發生命案!55歲范姓男子23日與43歲杜姓女子相約唱歌,不滿杜女向
他索討金錢,憤而在包廂內掐死杜女,案發後范男自行打電話自首,卻又說著「神跟自己
說這個女生會害死我」,范男被依殺人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院今天下午裁准收押禁見。
范男從事保全工作,他供稱,自己與杜女認識已久,雙方談妥每月出來唱歌1次,讓自己
能有戀愛的感覺,並會盡可能負擔所有的費用,自己也很喜歡杜女,23日再約她出來唱歌
,當時杜女先到並開好包廂。
據悉,范男與杜女在歡唱過程,杜女提到,23日是第2次受邀唱歌,范男應該要多付點錢
,豈料范男因此惱怒,認為杜女明知他的經濟狀況不好,卻還開口向他要錢,他根本拿不
出來,盛怒下徒手將杜女掐死。
范男作案後自行打電話自首,警方隨即通報消防分隊救援,救護人員於下午5點42分趕抵
,杜女已失去心跳、呼吸及脈搏反應,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杜女身上並無其他外傷。
范男被逮後精神恍惚,直說「神跟自己說這個女生會害死我」,雖然坦承客觀事實,但辯
稱沒有殺人犯意,是一時失手掐死范女,檢警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確認包廂當時僅有范
男、杜女進入,初步認定范男是單獨作案,檢方訊後以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桃
園地院下午裁准收押禁見。
裁押理由指出,范男坦承殺人犯行,依據卷內監視器翻拍照片、診斷證明書等相關事證,
足認范男犯罪嫌疑重大,而范男所涉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及勾
串滅證可能,且犯後隨即在案發現場與證人聯繫,證人仍待檢察官訊問以釐清案情,因此
認為此案顯有相當理由,足認范男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裁准收押禁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Q5EMQp
6.備註:
小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