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大家在崩潰啥的,北檢這樣搞也不是一兩天的事。
當初頂新越南豬油事件,北檢也是把小紙條當證據啊,那時候還不是一堆人信。
我那時候也覺得那什麼白癡證據,誰溝通用小紙條的,笑鼠人,不過我覺得這不是頂新有事
的關鍵證據就是惹。
也不是說頂新沒問題,但拿小紙條當證據這種白癡碗糕,北檢一直在做就是惹。
※ 引述 《Kazmier (代理人)》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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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EXCEL檔打的文字
: 也可以當證據來起訴喔?
: 這比柯南的白飯和魚還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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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一在法庭上說那不是我打的咧
: 你無法證明那是我親自打的字
: 就算是我打的
: 你也沒金流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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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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