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還是被記者會誤導
起訴書對話清清楚楚
朱說沈給政治現金
也沒有要求對價關係
內容關於560%
李回簡訊感謝
這跟京華城獎勵容積有啥關係?
監察員彈劾北市府
北市府檢討改回560
2019年8月給政治獻金
2020年2月談獎勵容積
根本就兩件事
怎麼對話變成貪污關鍵證詞?
※ 引述《DANANPA (≧<>≦)》之銘言:
: 一堆法盲小草拿其他建商捐給藍綠的政治獻金說也是賄賂
: 根本是在抽換概念、混淆視聽
: 政治獻金要被認定為賄款,是要有對價性
: 所以先要舉證藍綠官員有違法圖利該建商
: 這時才有政治獻金是不是賄款的問題
: 如果官員都是依法行政,那哪來的對價性?
: 不是政治獻金就是賄款好嘛